得救的确据

在之前主日学学习约翰福音10章的时候,我曾经讲到关于我们的救恩的稳妥性的问题。结束后有弟兄找到我希望我能够写出来以便将来碰到这样的问题时能够知道怎样为真理辩护。这里我就将这个问题做一个总结。

我们信主耶稣之后,我们就因着相信主耶稣而被神称义,也就是说神不再看我们是一个罪人,我们不再被定罪,所以我们和神恢复了关系,我们是神的儿女。神学上就说我们是得救的人。对此,大家并没有什么分歧。分歧在于:在我们离世之前,有没有可能失去这个救恩。通俗地讲,就是说所谓的“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个讲法有没有圣经的根据?这里我们就试图回答这个问题。[1]

这个问题神学上的命题是:圣徒永蒙保守(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这个教义在这个教义在《西敏信条》是这样说的:「凡被神在他的爱子里所接纳、并藉他的灵被有效地选召和圣化的人,并不会完全从恩典中堕落,也不会到最后从恩典中堕落;而是必定在恩典中坚持到底并要永远地得救」。[2]我们首先声明,这里我们并不试图反驳阿民念主义。这个观点已经没有什么好反驳的,因为今天的福音派信仰很少有人还在坚持这个观念。换句话说,今天很少有人认为得救之后一个人会因为犯了某种不可饶恕的罪而失去救恩。这里我不想多说,有兴趣的弟兄姐妹可以参考之前的引文。这里,我只想提两处的经文。首先是以弗所书2:8-9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也就是说,我们的救恩和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上帝既然在我们信主之前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拯救我们,上帝也不会在我们信主之后将我们的救恩和我们的行为扯上关系。上帝不会这样没有逻辑。第二,我们知道大卫曾经犯过谋杀和奸淫的罪。无论是圣经的启示还是我们人的常识,我们知道没有什么罪比这两样罪更不可饶恕的。很显然,大卫是在认识神之后,实际上是他和和神有很亲密的关系的时候,他犯的这样的罪。然而我们知道神赦免了他(当然是在他悔改之后)。所以,无论信主之前还是信主之后,没有什么罪是主耶稣的宝血不能够洗净的,是神不能够赦免的。[3]

所以一个人的罪并不能够使一个信徒失去救恩。那么,为什么有些福音派的学者牧者不认同“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个教义呢?关键的分歧在于:当我们说我们信主之后,我们会不会有一天不再相信,就是所谓的背道?我们的观点是:绝对不会。这就是“圣徒永蒙保守”的意思。

在我们试图论证这个观点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绝不是一个人自称是基督徒他就真的是得救了。也不是一个人受洗了,来教会保证他得救。一个人有没有得救只依赖于一个条件 他心里有没有真正信靠耶稣。罗马书9:9-10讲的再清楚不过: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口里承认和心里相信是必须同时满足的。我们最多只能够知道一个人有没有口里承认,但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心里相信。所以任何人都不能够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信主。但是神是无所不知的。所以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相信只有神知道。

那么,我们所坚持的观点是:如果一个人真的得救,就是所谓的“一旦得救”,那么这个人绝对不会失去他的救恩。

首先,我们看一些经文的证据。圣经中有很多的经文支持这个观念,我不能一一列举。这里我只列举几处最直接,最明显的支持这个教义的经文。

约翰福音10:28-29: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夺去。我认为这是圣经里讲的最清楚圣徒永蒙保守的经文。那些反对这个教义的人从来不提这段经文,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将这段经文和他们的观念调和。这里,上帝告诉我们,我们不会失去我们宝贵的救恩是上帝永恒的旨意,也是上帝全能的保守的结果。这是神的心意。耶和华说: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以赛亚书46:11b)。神会食言吗?不会!(提摩太后书2:13);神会说谎吗?不会!(希伯来书6:18)所以我们得救是有确据的,因为这是上帝所应许的。

罗马书835-39: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因为我深信无论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是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神的爱彰显在那里?岂不是在他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上吗?(约翰福音3:16;罗马书5:8)如果我们得救之后有一天又失去了救恩,我们所矜夸的神的爱岂不是大打折扣了吗?

希伯来书7:25: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这里的“他”指的是主耶稣基督。这节经文所表达的意思和约翰福音10:28-29极相似。我们都知道我们的救恩是主耶稣独自完成的。他会拯救我们到底,直到我们与他面对面的时候(哥林多前书13:12)。如此说来认为我们会失去救恩岂不是认为耶稣没有能力完成他的使命?还有比这样的结论更荒唐的吗?

玛拉基书3:6: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上帝是不改变的,上帝不会临时变更他的计划。所以,尽管以色列犯罪,背弃上帝,但是上帝从来没有抛弃他们。像上帝借着先知耶利米的口说的:“我的仆人雅各阿,不要惧怕。因我与你同在。我要将我所赶你到的那些国灭绝净尽,却不将你灭绝净尽,倒要从宽惩治你,万不能不罚你(不罚你或作以你为无罪)。这是耶和华说的。”(46:28)上帝严厉管教,惩罚以色列人,但上帝就不会彻底放弃他们。所以雅各之子没有灭亡。类比我们今天的救恩,结论是一样的。

希伯来书12:2: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一旦我们真的相信,有了信心之后,我们绝不会失去信心!之前我们提到过分歧的焦点在于一个人会不会失去信心。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因为信心起源不是我们自己的意愿。圣经告诉我们,信心也是神的礼物。是圣灵放在我们里面的。我们的信心是始于主而终于主。神将信心赐给我们(也见哥林多前书2:5),他不会莫名其妙的有一天又夺回去了。这样认为实在是荒唐至极。

这里,我们列举了一些最明显的经文。那些反对这个教义的人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些经文,从来没有人指出如何将这些经文和认为救恩可以失去的观点相调和。相反,对于那些所谓的支持可以失去救恩的经文,我们有很好的理由认为那些经文实际上并没有在讲我们的救恩有可能失去。[4]

我们承认的确有一些人甚至受洗之后背道离教。我有一本小册子,是一些曾经信主的人后来背道信佛之后写的见证,见证他们是如何从基督教转向佛教。对于这些人,我们认为他们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相信。他们根本就没有得救过!

实际上,那些认为救恩可以失去的福音派基督徒通常认为一个人因为试炼,苦难等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否认耶稣,离弃耶稣。实际上这种顾虑完全是没有道理的。我们承认不是所有的基督徒当枪口对着脑门,刀刃加在脖子上的时候都能够为主殉道。但是,很显然,这些极端的情况不会在发生每一个基督徒的身上发生。上帝的应许不会变: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1014)。神是无所不知的。对于那些不够坚强的基督徒,上帝绝不会让殉道等等可能造成他背道的试探临到他。

我们简要概述了一个基督徒当真的成为基督徒之后,被基督拯救之后,他是绝对没有可能再失去救恩。这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的乐观,这是全能,信实,慈爱的神的应许。哈利路亚,感谢神!

                                                                                                                      李承宇傳道



[1] 这是个很大的系统神学问题,这里我不会系统地讨论。这里主要总结一些支持这个教义的经文。有兴趣的弟兄姐妹可以阅读相关的书籍,论文。

[2] http://www.cclw.net/book/jdjydl/htm/chapter14.html(很好地讨论,可以作为进一步阅读的材料)。

[3]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今天可以随便犯罪。任何对神的话语有忠心的人绝不会对罪轻描淡写。神赦免我们的罪的前提条件是我们要认罪悔改。约翰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大卫说,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5117)所以我们如果没有悔改的心,对罪轻描淡写,甚至视而不见,没有懊悔,没有努力与罪断绝,神不会赦免我们的罪。这正是希伯来书1026的意思: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持续]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但是,我们也相信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不会这样的。和主越是亲近的人对罪越敏感。一个生命完全被神所掌管的人是不会犯罪的。所以约翰说,凡住在他(基督)里面的,就不犯罪(约翰一书36a)。

[4] 见前述引文。